2012年新疆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录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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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录事业单位人员

2012年新疆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录事业单位人员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28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籍、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发布招聘信息

由自治区文化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期限为2012年9月13日-9月25日。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9月25日(22日正常报名,23日不报名)。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3817171,3836332,3845436。

3.报名地点:自治区图书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8号,环球酒店北侧,乘坐快速公交BRT 1号线大寨沟站下车即到,也可乘坐52路、153路、303路、309路、922路公交车大西沟站下车);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报并携带《2012年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3)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公示。

考试

非艺术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艺术类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试的方式进行,艺术类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非艺术类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评。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结束后,成绩由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http://www.sdsgwy.com/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公示3天。

2.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顺序抽签决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艺术类考试。考生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由自治区文化厅组成专家组进行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艺术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艺术类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100%

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http://www.sdsgwy.com/和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公布。

2012年新疆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录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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