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市汉滨区招聘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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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市汉滨区招聘教师通知

安康市汉滨区关于公开招聘高(初)中、职中教师的通知

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0年7月15日至2010年7月22日,持本人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到招聘学校报名。(二)笔试时间、地点:统一安排于2010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在汉滨高中进行笔试,考场安排及安全保卫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各校负责通知报名应聘人员按时参加。(三)试讲时间、地点:试讲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在本校安排,试讲时间统一安排在2010年7月30日。

按照中、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经2009年11月25日区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和2010年5月10日区委书记、区长联合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为部分高(初)中、职中公开招聘部分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聘计划全区本次计划招聘高(初)、职中教师共35名,其中汉滨高中12名、恒口高中3名、五里高中2名、大河中学5名、安康职专3名、新建职中4名、汉滨初中6名。(具体招聘计划附后)。二、招聘对象和条件招聘对象为2010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二本以上应届毕业生。往届及其它非师范教育类二本以上毕业生应具备教师资格,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三、组织领导(一)成立区招聘教师督察指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人事局组织指导,区监察局全程监督,采取学校自主公开招聘的办法进行。区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等部门要组成招聘工作督察小组,全程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监督电话:0915-3211368。(二)成立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各招聘学校都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校党政工等方面负责同志组成。职责是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报名资审、考务、考核、综合等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组成人员必须是学科骨干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负责报名资审、笔试、教学能力测试、考察考核和相关招聘资料的收集整理。四、工作程序(一)统一报名资审:由招聘学校负责报名并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各校将初审通过人员材料报区教育局资审确认。(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在区人事局、监察局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三)试讲和考核:由招聘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进行评估考核,应聘人员以本专业指定教材内容授课试讲,试讲成绩占总分值的50%,评估考核标准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各项目评价标准及分值划分如下:

(四)招聘学校要实行一人一档,建立完备的招聘档案,将初选人员档案报区教育局、人事局审查,并对初选人员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政审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空额不予递补。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0年7月15日至2010年7月22日,持本人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到招聘学校报名。(二)笔试时间、地点:统一安排于2010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在汉滨高中进行笔试,考场安排及安全保卫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各校负责通知报名应聘人员按时参加。(三)试讲时间、地点:试讲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在本校安排,试讲时间统一安排在2010年7月30日。六、工作要求招聘高(初)、职中教师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招聘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制定招聘方案,报区教育局、人事局审批后执行,并在区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布,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整个招聘工作要严格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制止招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对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附: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汉滨区2010年部分区直高(初)、职中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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