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西安市莲湖区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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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西安市莲湖区招聘教师简章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西安市莲湖区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招聘简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7月20日(星期二)—7月30日(星期五),在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考试费。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招聘名额为40名。中学类(20名):语文3名、数学3名、物理6名、历史2名、化学4名、生物2名;小学类(20名):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4名、体育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师职业,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身体条件;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须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及以上学历,其他在职人员报考者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须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及以上学历,小教一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小学从教经历,并具备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3年以上中学从教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并具备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4、2010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者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须在29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的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教一级、小教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职教师若与现用人单位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三、方法步骤

采取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方法和步骤实施。如报名人数与招聘相应学科名额低于3∶1比例时,相应减少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

(一)公告:

2010年7月13日(星期二)—7月16日(星期五),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莲湖信息网(www.lianhu.gov.cn)、莲湖人事人才网(www.xalhrc.com)、《西安日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7月20日(星期二)—7月30日(星期五),在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考试费。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初审。2010年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未就业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往届专科学历报考者须携带本市户口薄或户籍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3、领取准考证:8月2日(星期一)—8月5日(星期四)报考人员凭身份证、考试费收据在莲湖区人力资源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并在莲湖信息网(www.lianhu.gov.cn)莲湖人事人才网(www.xalhrc.com)公布。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委托有关专家命题和阅卷。公共科目考试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涉及教育教学基础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公共科目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名额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莲湖信息网(www.lianhu.gov.cn)、莲湖人事人才网(www.xalhrc.com)公布。

(四)面试:8月21日(星期六),采取讲课的方式,通过讲课主要考察考生对课改新理念的理解和实施能力、教材的处理能力、普通话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课堂驾驭能力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7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按照招聘名额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莲湖信息网(www.lianhu.gov.cn)、莲湖人事人才网(www.xalhrc.com)公布。

(五)体检:体检时间为8月31日(星期二),通过面试的考生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考核:9月2日(星期四)—9月8日(星期三),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于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的名额经区教育局同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经莲湖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公示人员名单。

(七)资格复审:对已确定聘用人员在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凡经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9月9日(星期四)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结束后,将通过公示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行择业。

在职人员的聘用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本简章由莲湖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苏鹏、刘鹏

联系电话:(029)84283910、62966513

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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