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乐陵市2012年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非乐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公安专业不限户籍,非公安专业考生需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
5、公安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公安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口吃,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
报名地点:乐陵市人才市场
报名人员登陆乐陵人才信息网(www.sdllrc.com),www.sdsgwy.com下载《2012年乐陵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对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调整相应岗位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和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并张榜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四)体检
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德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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