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总站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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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总站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山东省畜牧总站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省畜牧兽医局网站http://www.sdsgwy.com/(http://www.sdxm.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给予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6月29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中级岗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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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0531—87198062、87198063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村街68号省畜牧兽医局办公楼71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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