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利津县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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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利津县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简章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2010年山东省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在县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7日—10月11日。

查询时间:2010年10月7日10:00—10月11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10月14日—10月16日

报名网站:利津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rc.lijin.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11日17:00。

2、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0年10月7日—10月11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32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28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东营市常住户口或未就业的东营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不限户口和生源地;

(六)报考县直学校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四年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乡镇中小学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七)根据市委组织部东组发〔2010〕9号文件“在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时,可确定部分岗位面向村党组织书记考选”的规定,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须为利津县乡镇街道所属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2007年8月31日前任职);

(八)符合招聘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研究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利津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全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其中综合类岗位42人(含乡镇事业单位1人),教育类岗位38人,医学类岗位14人。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在县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7日—10月11日。

查询时间:2010年10月7日10:00—10月11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10月14日—10月16日

报名网站:利津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rc.lijin.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11日17:00。

2、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0年10月7日—10月11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0月7日—10月11日到利津县人力资源市场(利二路295号,利津县建设银行西邻)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相应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0年利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于10月7日—10月11日到利津县人力资源市场(利二路295号,利津县建设银行西邻)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三类。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10月17日

上午8:3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45—12:15《公共(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利津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综合类岗位、医学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尾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报考同类别中其他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利津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承担。因报考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不具备规定资格条件、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利津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进入公示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综合类、医学类招聘岗位2人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由考生自选具体单位;教育类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按聘用顺序对应到学校(具体见《201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聘用顺序设置表(教育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利津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rc.lijin.gov.cn

利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jin.gov.cn

(三)政策咨询电话: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15965466058;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利津县人才服务中心0546-5623465;

监督电话:中共利津县纪委(县监察局)0546-5628113。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处理。

(五)本简章由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

附件http://www.sdsgwy.com

【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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