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2010年教师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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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费县2010年教师招考简章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2010年山东省费县招考小学教师简章

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8月16日—1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责任自负。

考试

(一)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公共科目(50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业科目(100分),根据报考专业,分学历、分学科考相应专业知识。特殊教育类考生并入专科学历的语文学科考试,单独划线录取。

(二)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30;

(三)考生须持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入场;

(四)成绩公布:8月25日上午10:00地点:费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农村小学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农村小学的实际需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考农村小学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10年(含2010年)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具备教师资格者;

(四)身体健康;

(五)费县户口;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已在党政事业单位就业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8月16日—1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费县教育局

三、招考计划

本次共为全县农村小学招考教师200名,其中本科毕业生140名,专科毕业生60名。按考生所学专业招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特殊教育共十四个学科的教师。若出现某一学科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的2倍时,招考计划将做出适当调整。

四、报名办法

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需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报名,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

根据所学专业及相应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如果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不一致,考生可报与所学专业相近的一个学科。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和身份证识别,交报名费70元,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证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上级有关规定加10分。

报考人员于8月21日到费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公共科目(50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业科目(100分),根据报考专业,分学历、分学科考相应专业知识。特殊教育类考生并入专科学历的语文学科考试,单独划线录取。

(二)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30;

(三)考生须持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入场;

(四)成绩公布:8月25日上午10:00地点:费县教育局。

六、笔迹鉴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分学历、按学科招考计划分别划线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于8月25日在县教育局张榜公布。

进入拟录用范围人员必须于8月25日上午11:00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迹鉴定。不参加笔迹鉴定或笔迹鉴定与原试卷笔迹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8月28日上午7:00在教育局集合,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检查结果如有疑问,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不得超过两次。

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对报考人员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照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8月31日,在县教育局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同时利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fxrsw.cn)、费县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fxjyj.cn)和电视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九、录用

录用人员于9月3日上午9:00在县教师进修学校集合,分学历、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行挑选乡镇。成绩相同者,属地优先挑选。属地再相同,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

新录用人员一律到村小、联小任教,实行聘用制,录用人员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

对伪造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有关纪律者,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各类人事、教育考试。录用后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539-5682011

监督举报电话:0539-5682013

附件:费县2010年招考农村小学教师名额分配表

费县招考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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