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高密市公开招聘市公安局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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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高密市公开招聘市公安局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公安局事业单位专业人才13人。其中,法医或临床医学专业岗位5人,计算机专业岗位4人,会计学专业岗位2人,法学专业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身高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高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方法: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有工作单位者)及有关奖励加分材料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对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考录过程。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岗位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岗位计划(法医专业岗位按1:2的比例核减招考岗位计划)。

报考者须于9月1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9月20日上午8:30—10:30。

笔试成绩于9月22日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布。

奖励加分: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法医岗位法医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以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9月27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成绩于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于9月28日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布。

4、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取资格。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采取百分制方法计分,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4个项目,各占25%。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9月29日上午8:30开始。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于全部考生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考核政审、体检、公示

体能测试达标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若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照学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学历也相同的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经考核政审、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初录人员。

对初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聘用及聘用人员的待遇

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实行聘用合同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计算机专业、会计学专业、法学专业岗位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进行,招聘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

高 密 市 人 事 局

高 密 市 公 安 局

二OO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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