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5: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203B
联系电话:0351—4031667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报考部门联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