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大连瓦房店市事业单位招聘120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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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大连瓦房店市事业单位招聘120名工作人员

2012年辽宁大连瓦房店市事业单位招聘120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连市辖区户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六)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左右眼裸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和色弱(此条件仅适用于瓦房店市应急救援中心招聘人员),详见附表;(七)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没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八)没有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违法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九)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没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以及没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十)没有吸毒史,身体没有纹身或刺青;(十一)没有在2010年和2011年的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十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报名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将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dsgwy.com瓦房店市政府网和瓦房店电视台刊载、播发信息。1、报名方式:采取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7日(每天8:30时——16:00时)。3、报名地址:瓦房店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火车站前乘5路公交车至曲大屯车站下车,第八高级中学身后即是。联系电话:0411—85612625。4、报名程序: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照5张。已就业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在报名时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招聘条件内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与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5、报名应聘考务费50元。

考试内容及方法1、考试时间:2013年1月6日。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需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2月27日—28日到报名处领取。3、考试方法为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为闭卷方式进行。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考生不允许进考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待考场终到时间后,统一交卷离开考场。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按合格分数线以所报应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到最后一名,如果出现成绩并列,对成绩并列考生加题复试(复试题事先备好)。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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