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考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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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考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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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职位报考,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报名期间,有关省级政法机关还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间为2010年7月8日8时至7月12日12时。考生对初审工作需咨询的,可分别致电有关省级政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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