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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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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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生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并列条件下优先录用。

5.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7.省委组织部每年定向从具备条件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根据县乡公务员缺额情况,从每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中,拿出一定名额定向招录服务期满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

8.服务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期间表现,有计划地把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聘到编制空缺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

9.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10.享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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