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12月2日至1978年12月2日期间出生),招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2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9日至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三)报名地点: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2014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用人单位依据招考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人社部门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110元/人。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7、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详见网上发布的《2014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通知
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3名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详见网上发布的《2014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延吉市人社局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学历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政策咨询电话: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3-2368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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