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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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30日9:00—16: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公告)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http://www.sdsgwy.com/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在对证书原件进行复查时缴费。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发放《笔试准考证

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要求免笔试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低于1:3(含1:3)比例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二)面试。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现场答辩、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低于1:3(含1:3)比例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浪淘沙网站(http://www.langtaosha.com.cn)进行公布。

2012年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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