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部分职位取消13日起可以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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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部分职位取消13日起可以改报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各位考生:2009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部分职位取消13日起可以改报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定向招录的考生:

按照《2009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

具体是:已报考附表1职位的考生可改报附表2中所列职位;已报考附表3职位的考生可改报附表4中所列的职位;已报考附表5职位的考生可改报附表6中所列的职位。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此次取消的职位将待笔试结束后,再按照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报考公安机关各招录培养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据有关规定公开进行二次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3日8时30分至8月14日17时。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6时30分。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附:1、本科层次取消的招录职位(表1).xls

2、本科层次可改报的招录职位(表2).xls

3、专科层次面向退役士兵招录取消的职位(表3).xls

4、专科层次面向退役士兵招录可改报的职位(表4).xls

5、专科层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取消的职位(表5).xls

6、专科层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可改报的职位(表6).xls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公安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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