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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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临床医生岗位,职数4名;

2、病区护士岗位,职数3名。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临床医生:在病区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一定数量住院患者的医疗工作,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常规。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活动,参加业务讲课、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负责分管患者每日查房;参与病例讨论、患者抢救工作;参加医务值班。

病区护士: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生的指导下,负责完成病房护理和诊疗辅助工作。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活动,参加业务讲课、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督促病人参加各项康复活动,及时反馈和解决病人的合理需求,实施健康宣教;中夜班负责全病区的管理工作,安排指导护理员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临床医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病区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浦东新区川周公路路2607号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收(http://www.sdsgwy.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22日。2、资格审查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燕华

邮箱:syh0512@hotmail.com

联系电话:6813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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