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关于发布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首页 > 

公务员

 > 上海

 > 上海海关关于发布20...

上海海关关于发布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为对考生负责,面试时间、地点正式确定后,我们会发布通知并用电话方式通知每位考生,请各位考生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在报名信息系统内提供的电话号码有误,请发传真至上海海关人事处更正(传真号码021-63230161)。考生如有确认放弃面试的,务请在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上亲笔书写放弃面试声明并传真至上海海关人事处(传真号码021-63230161)。

三、面试所需材料

按照规定,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供下述材料。为便于考生办理、递交相关材料,今年上海海关面试所需材料统一在面试时提交,无需重复寄送。考生所需提供材料如下,请认真做好准备:

(一)社会在职人员

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注明现单位地址、档案保管单位;自由职业、待业人员由档案保管单位出具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如暂不能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的,可以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二)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表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如是委培生或定向生的,需同时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普通高等院校延缓派遣毕业生

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需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否具有派遣资格)、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表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成人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表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的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具有派遣资格的证明。

(五)留学归国人员

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提供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可一并提交,但必须具有发证单位鉴证。

其它事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