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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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图)

一、深圳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程序

二、深圳市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一)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八十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也是我国一种新型的教育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

自学应考者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应考者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经过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独立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的水平要求相一致。

(二)自学考试的考试和报考时间

1、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报考4次,分别为1月5日至10日报考,4月份考试;5月上旬报考,7月份考试;7月15日至20日报考,10月考试;11月上旬报考,第二年1月考试,其中1月和7月的考试称为加考,考试科目主要是公共类课程,并且只接受已在广东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旧生报考。(具体报考时间请留意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或深圳各大报纸的通知)。

2、课程实验、设计、技能考核、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请考生直接与专业主考学校联系(可在“深圳招考网”查询)。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的报名时间请与市医学培训中心联系(电话:25621295)。

(三)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办法

1、新生(第一次在广东省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称为新生):

新生的报考分两步进行:一是报名;二是报考。

(1)报名:考生将本人的基本信息资料通过互联网提交给省自考办,从而在省自考办的计算机中建立一个考籍户头。报名又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①预报名:考生登陆省自考办指定网站(www.stegd.edu.cn),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等);②正式报名。考生预报名后,到深圳发展银行营业点交纳准考证工本费15元,然后凭预报名号和准考证工本费交费收据到指定地点拍摄电子相片,从而将考生的相片资料上传省考办的电脑,同时产生一个准考证号,这个过程就叫正式报名。(说明:报考护理专、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先到医学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然后凭资格证明办理新生照相)。

(2)报考:新生正式报名后,在指定时间报考当次的考试,报考途径:报考网站:www.2266.net.cn或www.sz9500.com;报考电话:9509972001.注意:广东省自考办规定,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考途径进行报考,重复报考可能造成报考无效!

(3)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后,应于当次考试的前十天内,到原摄像点领取准考证,作为今后参加考试的凭证。 (为方便考生领取准考证,深圳市邮政局开展准考证快递业务,考生可登陆市邮政局网站(www.shenzhenpost.com.cn)查询和办理。)

2、旧生(已在广东省参加过一次自学考试的考生称为旧生):旧生报考前不需要再进行报名,而是直接进行报考,报考途径:①深圳市的报考途径:www.2266.net.cn或www.sz9500.com;报考电话:9509972001.②省里网站(www.5184.com)及电话(96040)。注意: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考途径进行报考!重复报考将造成报考无效!

3、报考费为每科25元。

4、课程实验、设计、技能考核、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请考生直接与专业主考学校联系。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的报名时间请与市医学培训中心联系(电话:25621295)。

(四)如何查询考试地点

查询考试地点:考生报考后,可在考试前十天内开始查询考试地点,查询电话:9509972003及“960900”;网址: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也可进行短信预约(发送116 + 准考证号 到 09500)。

(五)准考证遗失、到期或考生身份证内容变更怎么办

1、考生遗失了准考证或准考证到期,应在每年的1月或7月的报名时间,到各新生摄像点登记,办理补、换准考证手续。如在新证未办好而需要参加考试,可在考试前一周的周一至周三,由考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

2、考生丢失身份证后,应采取以下三种办法参加考试:⑴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⑵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并在证明上贴上考生的照片,照片上要加盖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⑶深圳市内的考生可以凭暂住证参加考试。

3、身份证内容发生变化:⑴如果身份证自动15位升为18位的,考生可继续用原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⑵如果身份证号码不是因为升位而发生变化、或姓名等变更的,考生要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身份证明。证明考生现在新的身份证和原来身份证是同一个人,考生要带着这个证明和新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报广东省自考办审核更改电脑数据,考生同时需重新办理新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

(六)考试成绩和单科合格证

1、查询考试成绩:大约在考试50天后可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方式:(1)通过手机短信预约(发送113 + 准考证号 到 09500);(2)通过电话:9509972002及“960900”;(3)通过网站:“深圳招考网”。

2、每次考试后,广东省自考办将考生合格课程打印成单科合格证书。(1)领证时间:每年的1月5~20日(领取上一年7月及10月考试的合格证书)及7月15~30日(领取当年1月及4月考试的合格证书),其它时间需要领取,应进行电话预约。(2)领证地点:深圳市成人教育中心(即深圳自考辅导学院,地址:振华路21号,设计大厦对面;电话:83749727、83749111)。

(七)转考和免考

1、转考:考生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需变更到外市或外省报名自考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向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转考手续。经批准后,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

(1)省内转出、转入:目前,我省考生可直接凭广东省准考证在省内异地报考。对于省内某市的在籍考生,如已在其他市办理了新准考证,请持原准考证、原课程合格证书到原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填写《转考登记表》,然后考生自带此表到拟转入市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2)外省转入:考生在办理转考之前,先在我市作为新生报名,取得新准考证后回原地办理转出手续。约二~三个月后,在确知转出省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深圳的准考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证明到我办办理转入手续。

(3)转至省外:考生持准考证到我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2、免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含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证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免考自考相应课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含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办理免考须提供毕业证书的正本和成绩表复印件一份(1993年前毕业的各成人大专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可到原学校教务处复印,由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以上办法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肄业、结业或退学证明)。

(3)有关课程的免考对应关系见《报考必读》上的《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或登陆深圳招考网查询。

3、办理转考、免考的时间:每周二、四(节假日及每次自学考试的前一周除外)。

4、办理地点: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二楼服务窗口。

(八)毕业和学位

毕业:应考者按专业考试计划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1、申请毕业手续的时间:毕业手续每年办理两次,分别为:6月15~17日、12月15~17日,逾期延至下一次毕业;

2、办理毕业手续地点:深圳市八卦岭柏泰自考辅导中心(八卦二路610栋四楼)。

3、具体办法请登陆深圳招考网查询。

4、重要提示:请考生提前于5月1日(6月申请毕业)或11月1日(12月申请毕业)以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核对个人的基本信息、成绩等资料,若有误,请提交申请后到自考办办理初审,否则将影响毕业手续的办理。

学位: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书一年内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由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均有学士学授予权。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和办法请考生直接与各有关主考院校联系。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主考院校联系电话可上深圳招考网查询。

(九)教材供应

1、广东省考试中心教材资料供应服务部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电话:020-37627787;广州市广仁路10号,电话:020-83340695.深圳市自考教材供应部:深圳市红岭中路2004号,深圳自考书店,电话:25585222.

2、罗湖区自考书店: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004号;电话:25585222;网址:www.100zk.com.

(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摘要)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规定的考场、试室,对号入座。

2、考生进入试室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黑色字迹的圆珠笔、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携带了违禁物品进入试室的,须听从监考员要求将违禁物品存放在指定地方。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试室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考生中的军人、武警和公安人员等不准携带武器和穿制服入考场。

3、考生入座后,应将本人准考证、应考通知单、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4、考生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准进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5、考生领到试卷后,要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写上或填涂本人准考证号、姓名、考场、试室、座位号,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6、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的要求作答。答题卡和采用计算机辅助评卷课程的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人工评卷课程的非选择题部分可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作图题);采用计算机辅助评卷课程的非选择题部分,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卷纸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域内作答。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答案要写在指定的位置,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一律无效。

7、考生参加考试,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

8、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室(包括上厕所)。

9、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

(十一)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室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6)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7)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试室的;(8)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试室的;(9)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10)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2、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一年。

(1)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2)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试室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4、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2)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考生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三年。

6、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7、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

8、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三、深圳市自学考试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考(深圳万事通网)

凡参加自学考试的深圳考生,都可登录www.2266.net.cn网上报考系统报考。如果您同意遵守以下条款,则可使用本网上报考系统。

为了保证考生的报考信息准确无误,首次网上报考的考生先登录www.2266.net.cn进行注册。注册时请考生务必输入正确的考号和姓名等注册资料。

网上报考必须通过深圳银联入网银行的银行卡进行网上在线支付。 用户选择报考业务后,依照提示输入正确的用户信息,系统将返回定单号及业务内容,用户确认后按“支付”键,依照系统提示首先选择银行卡所在地区,然后输入您的银行卡号、该卡的柜员机密码及持卡人的身份证号,即可完成该次业务的支付,在线支付成功后,网上报考生效(详见右边:网上报考流程图)。

为了确保网上在线支付能及时完成,用户在支付之前,必须确保其银行卡帐户中有足够的现金余额。注意:用于支付的深圳地区的银行卡必须是在2004年9月之后曾经在深圳有银联标识的ATM/POS机上跨行查询余额、跨行取款、刷卡消费的银行卡。

每期考试,网上报考系统只接受每个考生报考一次,只有报考不成功者才可以重新报考。网上报考成功后,考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再次报考;已通过其他途径报考成功的考生,不得再通过本网上报考系统报考。

每期考试,同一时间考试的科目只可报考一科,最多报考总科目为 4科,超过无效。每科报考费为人民币25元。为了保证考生资金安全,考生的支付操作跳转在银联的安全页面进行,而且该考生的同一笔业务只能扣款一次。

本网上报名系统已经过严格测试,能够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如果发生意外,报考系统确认考生已报考成功而实际却没有报考成功的,则将报考费退还考生,退款时,另付该考生不超过其报考费1倍的赔偿金。

考生通过本网站报考后,不得再使用其他途径(包括其他网站和电话),重复报考将造成报考无效!。

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网上报考,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咨询方式:一、您可以仔细阅读 [ 自考在线报考演示 ]、[ 自考报考流程 ]、[ 在线支付说明 ]以及[ 常见问题 ];二、您可以进入网站论坛发帖或进入[ 在线咨询与解答 ]留言咨询;三、您可以直接拨打960900请求人工解答。

自学考试人工咨询电话:960900

自学考试报考网址:www.2266.net.cn

广东省深圳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1

(二)网上报考(深圳鸿联网)

1. 考生只要输入www.sz9500.com进入招考信息网首页,以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首页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报考”。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招考信息网进行自考报考,请先免费注册成为招考信息网用户, 在注册时请仔细完整地填写各项资料以保证自考报考的顺利进行,然后按以下流程进行报考。

广东省深圳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2

2.在未进行支付前,您可通过“未成功业务管理”查看自己的报考记录并可进行修改,一旦支付成功,便可以通过“已成功业务管理”查看最新报考记录的已成功业务。

3.根据省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报考费为25元/科。

4.更详细的自考操作方法,请进入招考信息网www.sz9500.com下载“自考考试网上报考演示”。有关在线支付信息请查看招考信息网“在线支付说明”。

5.考生通过本网站报考后,不得再使用其他途径(包括其他网站和电话),重复报考将造成报考无效!。

更多招考问题解答,请拔打招考信息24小时服务专线:95000333

(三)电话报考(深圳万事通电话)

凡参加自学考试的深圳考生,都可通过9509972001 电话自助报考系统报考。如果您同意遵守以下条款,则可使用本电话报考系统。

考生必须本人到深圳发展银行在深圳市的营业点办理“发展卡”储蓄卡(以下简称“发展卡”,已有深圳市的“发展卡”者,不用重办,外地的“发展卡”不能使用。)作为交纳报考费之用。然后,拨通深圳发展银行95501电话银行设置自学考试电话报考的操作密码(以下简称“操作密码”),“操作密码”只作自学考试电话报考之用,不作其他任何用途,故请考生所设置的“操作密码”不要与本人的其他密码(如取款密码)相同,考生开通“操作密码”后,须在24小时后方可报考。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卡”自考缴费操作密码设置说明见附件。

电话报考时,请不要使用非考生本人的“发展卡”交纳报考费。由于财政部门指定深圳发展银行为行政事业收费的专户银行,所有的自学考试的报考费都由深圳发展银行收取。通过电话报考自学考试,只能使用 “发展卡”缴交报考费。

进行电话报考,拨通9509972001进入报考系统后:按1号键报考,按照系统的语音提示依次输入准考证号码、报考科目代码、考点代号、“发展卡”卡号和操作密码;按2号键查询报考结果。其中,输入的“发展卡”卡号为16位号码。操作过程中,输入错误可以修改,全部操作完毕且报考内容全部被系统接受后,考生便不能再对报考内容进行修改。考生必须在报考操作的第2个工作日后打电话(自动9509972001,人工960900)查询报考是否成功,如果报考不成功,可以根据语音提示,再重新报考。

每期考试,报考系统只接受每个考生报考一次,只有报考不成功者才可以重新报考。电话报考成功后,考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再次报考;已通过其他途径报考成功的考生,不得再通过本电话报考系统报考。

每期考试,同一时间考试的科目只可报考一科,最多报考总科目为 4科,超过无效。每科报考费为人民币25元,总报考费在考生的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卡”中扣款,考生的银行卡要有足够的余额(按银行规定,扣款后余额不得少于10元,否则扣款不成功)。为了保证考生帐户的安全,我们特别与深圳发展银行签定:每次在考生指定的帐户上扣款不能超过100元。

本电话报考系统已经过严格测试,能够安全可靠、稳定的运作。如果发生意外,报考系统确认考生已报考成功而实际却没有报考成功的,则将报考费退还考生,退款时,另付该考生不超过其报考费1倍的赔偿金。

考生通过电话报考后,不得再使用其他途径(包括其他网站和电话),重复报考将造成报考无效!

考生还可通过960900咨询科目代码、报名及考试的有关事项。

自学考试人工咨询电话:960900 自学考试成绩查询电话:9509972002(自动)

自学考试座位查询电话:9509972003(自动)

广东省深圳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3

附:深圳市自学考试万事通电话报考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卡”自考缴费操作密码设置说明

1.使用电话“9509972001”报考自学考试,考生本人必须到深圳市的深圳发展银行办理一个“发展卡”,并按以下要求设置“发展卡”的自考缴费密码。

2.考生已有深圳市的“发展卡”者不用重办,但不能用外地的“发展卡”。

3.拨通深圳发展银行电话银行95501设置自考电话报考缴费的“操作密码”(附流程图)。该“操作密码”只作自考电话报考缴费之用,不作其他用途,为安全起见,请考生所设置的“操作密码”不要与本人“发展卡”的其他密码相同。

4.考生在设置操作密码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才能进行自学考试电话报考。

5.关于流程中的“电话银行密码”和“自学考试电话报考缴费操作密码”的区别

① 电话银行密码是考生在办理“发展卡”时自行设置的,与取款密码同时设置。自学考试电话报考缴费操作密码是考生拨打“95501”自行设置,第二个工作日才能生效;

②拨打“95501”时要首先输入电话银行密码,考生在办理“发展卡”时须提醒柜员需要办理电话银行这项功能;

③客户如要修改电话银行密码,可拨通深圳发展银行电话银行95501后,按7号键进行修改。

④没有或忘记电话银行密码:由持卡人本人凭身份证到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密码重置(不用挂失)。

6.深圳发展银行咨询电话22168117、22168125、22168126、22168186。

广东省深圳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4

下载:深圳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深圳发展银行网点一览表

深圳市自学考试缴费单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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