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速录员

首页 > 

公务员

 > 江苏

 > 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

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速录员

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速录员

招聘对象及条件1、招聘对象符合招聘要求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中具有泰州市户籍(含三市四区)的人员。2、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2)本人未受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家庭主要成员未被刑事处罚;(3)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汉字录入和语言概括能力;(5)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为1.0以上。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个人简历(如有工作经验,应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报名登记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