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昆山市司法局2013年招收公益性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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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昆山市司法局2013年招收公益性岗位人员

江苏苏州昆山市司法局2013年招收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收对象及人数共招聘4名,昆山籍,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二、招收条件(一)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服从分配;(二)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本科学历;(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基本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四)本人未受过刑事、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无前科劣迹且身心健康;(五)能熟练操作电脑等自动化办公设备。三、程序方法(一)报名1. 报名时间:2013年 1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2. 报名地点:昆山市司法局政工科。(地址:前进西路148号银河大厦10楼)报名咨询电话:0512-575076223. 报名者须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相关专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料恕不退还。(二)文化考试:由司法局统一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员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择优录用。(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参照公务员录取相关体检规定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递补。(四)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五)录用:政审合格者,经招收部门培训合格,由招收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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