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9月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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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9月招聘人员

江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9月招聘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

驾驶员3名,档案管理员1名

招聘的条件、对象

(一)驾驶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行端正,热爱驾驶工作;

2、政治素质好,服从工作分配,适应法院工作需要。有以下情况不得报考:(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者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4)与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3、持有C1-A1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汽车驾驶经验且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裸眼视力不低于1.0,无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具有中专以上汽车驾驶、维修类专业学历人员或具有文体特长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

(二)档案信息录入管理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行端正;

2、政治素质好,服从工作分配,适应法院工作需要。有以下情况不得报考:(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者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4)与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3、档案或文秘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淮安市户口;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一组织。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9月8日—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淮安市翔宇中道152号)一楼大厅报名。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合同工报名表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应聘人员于2012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笔试

1、驾驶员:笔试内容为驾驶岗位相关知识。

2、档案管理员:笔试内容为档案岗位相关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知识。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6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2、测试内容

(1)驾驶员:驾驶技能测试。

(2)档案管理员: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2012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地点:详见技能测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笔试50%、技能50%合成总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有工作单位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前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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