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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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且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职称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2寸免冠同版彩照4张,1000字左右个人自传以及能反映本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于2012年5月16日--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17楼1712房间报名。

2、由开发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公招领导小组相应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5、已报名并缴费的人员于2012年5月24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http://www.sdsgwy.com/。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2年5月30日到报名地点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

(二)笔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其中机关服务中心办事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及写作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写作)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周六)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招领导小组根据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公招领导小组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经审查,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的视为复审不合格http://www.sdsgwy.com/。

面试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网站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001590517—8371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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