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2010年招聘人员简章

首页 > 

公务员

 > 江苏

 > 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卫生...

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2010年招聘人员简章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7月23日—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领取准考证:7月28日

3、笔试:7月30日

4、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8月3日

5、面试:8月6日

6、公布总成绩:8月10日

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机制,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专业技术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的通知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47名。采用定岗报名、统一考试、按岗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职位设置见《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区内在岗编外人员(需同时具备)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护理专业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护理专业的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其他专业2008届以前毕业生须具有相应执(职)业资格;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本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相应职位上工作满1年(2009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6.身体健康;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二)区外在岗人员(需同时具备)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麻醉、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专业须具有相应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须具有本科学历;

3.护理专业的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其他专业2008届以前毕业生须具有相应执(职)业资格;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区外医疗卫生单位相应职位上工作满1年(2009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6.身体健康;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三)2009届、2010届毕业生(需同时具备)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麻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护理专业须具有相应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须具有本科学历;

3.护理专业的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且为本区生源;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专业的须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三、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7月23日—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领取准考证:7月28日

3、笔试:7月30日

4、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8月3日

5、面试:8月6日

6、公布总成绩:8月10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且志愿在我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持报名表(附件2,直接下载填好)及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至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新北区人民政府五楼512室,市内乘B13、19路至新北区政府下)进行报考登记,逾期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所有区内在岗编外、区外在岗报考人员必须出具在单位相应职位上工作满一年的书面证明。2009、2010届护理专业的毕业生须同时出具为本区生源的有效证明材料(毕业生推荐表和证明原户口在本区的户口簿)。

2、资格审核: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笔试

除麻醉、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等紧缺专业外,其他职位报名人数应与拟招聘人数形成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否则不予开考,原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择报考其他职位。

1.笔试内容:委托专业机构命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按所报职位,分为临床(含麻醉、医学影像)、中医、医学检验、护理、药学等5个专业类别。

2.笔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3.笔试分值:100分。

4.笔试时间:120分钟。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人员中按照报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职位参加面试对象。如果报考该职位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职位面试;如果该职位合格人员未达到1:3的比例,则由达线人员参加面试。

1.护理职位

(1)面试内容:

①护理技能操作:从《实用临床护理“三基”(操作篇)

②问题回答:与护理工作相关的综合分析、计划协调、人际关系处理等问题2个。

(2)面试分值:共100分,其中护理技能操作60分,问题回答40分。

(3)面试时间:护理技能操作20分钟,问题回答10分钟。

(4)面试计分:评委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3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当场亮分。

2.其他职位

(1)面试内容:回答问题4个,其中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题2个,与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综合分析、计划协调、人际关系处理等问题2个。

(2)面试分值:100分。

(3)面试时间:30分钟。

(4)面试计分:评委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3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当场亮分。

六、总成绩折算方法

护理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其他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根据《关于举行庆祝“5.12”国际护士节护理技能操作比赛的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职位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九、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

十、其他

1、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如遇自愿放弃,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报考同职位的其余人员中一次性递补。

2、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在职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见习)期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解聘。

3、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考试成绩均在中国常州高新区网www.czxd.gov.cn、常州市卫生局网www.czws.gov.cn和常州市新北区卫生局网www.xbqwsj.com上向社会公布,不接受电话查分。

5、报名咨询电话:0519-85127586

招聘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9-85127296

6、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简介表

2.常州市新北区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