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政策咨询: 025-83236050 025-83392365
招考技术咨询: 025-83236085
省各有关部门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025-83526136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025-83718357
省地方税务局025-83633427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025-85012029、85012030
省监狱管理局025-86265125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025-83337256、83337254
省统计局 025-83117098、86631240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各位考生:201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将在笔试结束一个月内开始。
2009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3月22日;2009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18日
201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4月25日;201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5月26日
2010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及最低合格线
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和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其中,报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受到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笔试总成绩加12分;受到省辖市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优秀的,加5分。各类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法院、检察院系统加试法律专业科目职位的面试人选,从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