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招聘25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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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招聘25名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2014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4年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丽水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4年4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4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4.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2014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78年4月21日至1996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招考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4月21日。

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符合上述招聘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4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内(原军分区大院内)报名(丽水市括苍路537号,联系电话0578-2051278)。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需缴考试考务费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缴纳的考试考务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到莲都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招聘岗位不予开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3.报考莲都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涉外审判辅助人员岗位需加试速记测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速记测试对象,在速记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非农户口薄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2014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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