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14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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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14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1、面向宁波市指宁波大市户籍或宁波生源;2、职称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3、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招聘方法和步骤(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9时—14时报名地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一楼(www.sdsgwy.com),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报名办法:报考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证明)的复印件和个人简历;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9月16日9时—9月20日1、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2、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二)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办法进行。1、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2014年非宁波范围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原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 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成绩单;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单位出 具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证明)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 场领取《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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