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音乐(声乐、器乐)或舞蹈、曲艺表演类专长的专业人员1名。实际报考人数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取消该招聘计划。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群众文化事业,身体健康,金华市户籍,1983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要求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文艺工作经历(曾从事音乐、舞蹈教育、群众文化、文艺专业团体等人员。以用人单位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为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其他不宜报考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6:00)。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9日下午6:00止,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金华市光南路836号,金东区行政大楼508室(www.sdsgwy.com),联系电话:0579-82178217)。
3、报名要求:
⑴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从事文艺类工作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照片2张。
⑵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
1、面试(100分):由金东区有关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人专长艺术表演等为主,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笔试(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若报考人数未达到1:5的面试比例数则全部参加笔试,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艺术专业理论知识为主,附带部分政治时事,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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