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13年代招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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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13年代招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浙江省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13年代招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丽水户籍或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三年以内的历届生;

(三)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www.sdsgwy.com(括苍路537号原丽水军分区大院内)。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三倍的取消招聘计划。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凭缴纳的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53号,原市审计局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门,笔试时间为5月18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总分为200分。

(三)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含专项心理测试)

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委托代招单位派人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政审考察工作由委托代招单位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招录公务员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体检、政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政审考察后,根据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578-218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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