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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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各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2、应聘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3、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研究和协调能力。

(二)岗位名称及具体条件

(三)招聘条件及有关说明

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于该期限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24:00前。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zjjypg@163.com,www.sdsgwy.com。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初审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5人,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由教育评估院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专业基础性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笔试初定于2013年5月中旬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果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网站公布。根据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与笔试结果一并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面试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者,按确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员。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网站上公布面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571-8800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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