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3月招聘6人
招聘原则和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 维权工作人员 管理 1 信访、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 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市户籍 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文字综合 管理 1 各类文字材料起草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有2年及以上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财务人员 专技 1 办理本单位财务工作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从事财务工作经历;35周岁及以下。 宁波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中心 评价管理 管理 1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研究及日常申报工作受理 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文字综合 管理 1 各类文字材料起草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有2年及以上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财务人员 专技 1 办理本单位财务工作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从事财务工作经历;35周岁及以下。
注: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招聘办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时间:2013年3月14日9∶00-至3月17日16∶00。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www.sdsgwy.com)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需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3月20日。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3、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3月21日9:00-3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27日9∶00—3月29日16∶00。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二)考试和资格复审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3年3月30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org.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3、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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