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委党校2013年1月招聘事业编制教研人才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29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委党校,宁波市海曙区甬水桥路281号,电话:0574-87082015,邮箱:hxr@nbdx.cn,联系人:戴老师.
(2)宁波市委党校,宁波市海曙区甬水桥路281号,电话:0574-87082050,邮箱:hxr@nbdx.cn,联系人:黄老师.
3、报名办法:从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市委党校网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我校职能部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回复邮件说明理由。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3年1月30日在宁波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考试时间电话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材料。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面试)和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及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我校职能部门、教学和科研部门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原件进行复审,对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进行审阅。
2.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面试)。
3.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评审
校评委会对应聘人员的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评审,评审总分为100分。
4.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试讲(面试)成绩的50%和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评审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试讲课目。总成绩、试讲(面试)成绩和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评审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党校网上公布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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