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做好2008年10月自考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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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做好2008年10月自考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有关农管局招考办:

200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5-26日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期间的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考试违规和舞弊行为,防止泄密窃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现将有关考务工作强调如下:

一、加强领导,主动协调,周密安排此次考试正值全党、全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各级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要站在维护和实现自学考试科学发展的高度,认真谋划、组织好本次考试。各市(行署)、县(区)应建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考试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招考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本次考试的有关要求,在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密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特别要与纪检、监察、保密、公安、信息等部门形成反应快捷、处理迅速、措施得力的组考工作联动机制,加强考试期间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防止利用高科技手段非法传播考试信息,搞好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对此次考试的各项工作都要全面安排、周密布署,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高度重视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试题、试卷安全始终是自学考试的第一要务,没有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考试平稳实施就无从谈起。要着力做好试卷的运送、保管和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监控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抓好落实。保密室要按规定配齐值守人员,试卷进出、人员出入要有详细记录,对试卷保密室在保卷期间要做到24小时录像监控。

三、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和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坚持依法施考、从严治考原则,正确把握严格管理与以人为本的关系,维护国家考试公平、公正和严肃性。要以学习掌握《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暂行)为主要内容,组织好培训,提高各级考务工作人员妥善处置各类考试违纪问题的能力。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纪律约束,实行考核聘任制,逐级签订考风考纪责任状,确保考务队伍自身不出问题。大力抓好考纪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并要求助学单位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努力把违纪行为解决在考试之前、考场之外。加强考试巡视检查,切实防范和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事件,尤其要防范内外勾结、集体舞弊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事件。要认真抓好监考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试卷收发、装订和有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为网上评卷打好基础。考试期间,省办将向每个考区派出巡视员检查安全保密和组考工作。

四、做好专-本衔接、技-专衔接的考务管理为方便广大高职、高专及中职、中专在校考生,我省将此类考试的考点设在考生所在学校。有关考区要与当地相关院校密切配合,按省办对高职、高专及中职、中专设考点的要求做好考试考务工作,保证考试顺利实施。

五、实行考试情况报告制度各考区从领取试题之日开始直到考试结束,每日晚18时前通过龙招信息港下载中心向省招考办报告当天试题保密及考试情况。特别强调:凡出现失密、泄密或考试期间集体违纪舞弊等重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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