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08年自考法理学课程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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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08年自考法理学课程考试说明

一、考试标准和原则

1、考试标准

考试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专业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答案。

2、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布的《法理学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法理学》(周旺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教材为命题范围。试题的答案及评分参考按所指定教材中的有关提法来编制。

3、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法理学是以研究法的一般理论为对象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因此,学好法理学需要考生具备一些相关知识,如哲学、历史以及主要部门法知识等。学习法理学要注重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注意教学大纲中有关知识、理解、领会等知识点,把基本的知识和理论转化为理解和对实际现象的分析能力。考试既测试考生的基本概念、知识和理论的掌握程度,又测试分析问题的能力。

4、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题覆盖到章,重点章节的分值比例较大,一般章节的分值比例适当。单章考核分数最高不超过20%.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本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

2、试卷内容结构

重点考核的章节(试题的分数比例不低于60%)是:

第1、2、3、4、5、8、9、10、12、13、14、15章为重点章节,其比例不低于60%.

一般考核章节:第6、7、11、16、17、18、19、20、21章。

不考章节:无

3、试卷能力结构

本课程试卷考核的能力层次结构比例约为:

识记:领会:应用=40:35:25

4、试卷难度结构

本课程试卷考核的难度结构比例约为:

较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较难=30:40:20:10

5、试卷题型结构及分值

单项选择题(30分),多项选择题(10分),判断说明题(20分),简答题(20分),论述题(20分)。

6、本门课程有无特殊要求(包括考生可携带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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