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淮安市楚州区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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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淮安市楚州区招聘教师简章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关注淮安市楚州区2010年招聘150名公办学校中小学教师简章

5月4日至5月8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5月14日凭《身份证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2007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淮安籍毕业生(已被我区民办学校聘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经聘用单位同意,方能参加招聘),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近三年未受过党、团、政、法纪处分、处理,愿意为楚州区教育事业服务6年以上,符合教师职位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2.报考普通中学教师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持有教师资格证。

3.报考普通中学舞蹈、书法、图书管理学科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的,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条件和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4.报考幼师、特师和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楚州籍,其中特师为淮安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共150人,其中普通中学84人,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5人,实习指导教师岗位5人,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岗位共56人。试用期为一年(人才派遣),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列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普通中小学岗位:

职业中学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招聘对象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竞聘,报考岗位需和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城区岗位的考生,可以兼报农村岗位,中学、小学、特师、幼儿园、职业中学岗位相互不得兼报。报名时应届生需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名人数和学科招录人数比例必须达1.15:1。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学科,不开考。同学科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报名人数不达1.15:1时,按实际报考人数核减该学科招录计划。

因报名情况不开考的学科招录计划和被核减的招录计划,一次性调剂到符合开考的学科,并在楚州教育网上公布。

5月4日至5月8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5月14日凭《身份证

2.考试

⑴笔试。普通中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改革、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学法。普通中小学学科知识以中学为主;特校以特殊教育知识为主;幼儿园以幼儿园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为主。总分为150分,教育基础知识为60分,学科专业知识为90分。报考城区高中教师岗位的研究生不参加笔试。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通过电话或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查阅成绩和分数线。5月18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上课或面试通知书。上课和面试评委从区内外学科人才库中随机聘请。

⑵面试。报考中小学教师和幼师、特师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按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面试人数。面试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第,主要考查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及技能科教师、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的基本技能。面试不合格的,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考核顺序。

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⑶上课。报考区直小学、幼师岗位的,面试合格,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15确定上课人选。上课总分为100分,其中备课40分,上课60分。考生抽签决定上课顺序,备课1小时,上课20分钟。报考城区高中教师岗位的研究生,按照上课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城区高中舞蹈教师岗位的,面试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15确定加试专业技能人选。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

上课时间和地点:见上课通知书。

3.体检

城区中小学、幼师岗位,按照考生笔试(面试合格)成绩50%、上课(专业加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城区高中图书管理、城区特师岗位和农村中小学、幼教岗位以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按照考生笔试成绩150分、面试合格,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在《新楚州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在区中小学教职工招聘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认真组织考试,由区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全程监督指导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本简章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17-8593619285936193

监督电话:区教育局纪委0517-85936180

区纪委、区监察局0517-85912401

区人事局0517-85912042

楚州区中小学教职工招聘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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