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绍兴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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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浙江绍兴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4.现场资格复审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事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9月29日8:30—15:00;地点:柯桥华联国际商贸城B幢四楼浙江省轻纺人才市场。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手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下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实际居住在绍兴县行政区域内的非绍兴县户籍的考生,未婚的需提供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报考人父母关系的证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本人或配偶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凭父母、配偶一方或本人在绍兴县工作的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所在单位证明和绍兴县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证明报考人父母、配偶关系的证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5.考试(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卫生系统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7日下午1:30—3:30,由县卫生局组织。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将在中国轻纺人才网上公布。6.体检、考察根据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选调按1: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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