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377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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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377名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

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377名,招聘信息在埇桥区政府网(http://www.szyq.gov.cn/)、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qqrsj.gov.cn)、(www.sdsgwy.com )埇桥先锋网(http://yq.ahxf.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步骤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353-1365)在埇桥区教体局后二楼会议室报名,其他岗位(岗位代码1301-1352)在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浍水东路760号)五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统一制式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须加盖户籍专用章),临时身份证不能用于本次报名、考试和资格复审〕、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张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后填写《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⑵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⑷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体检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4、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考试费用。

(二)统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2月10日-12月12日在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5日(周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笔试科目设置为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分别为“职业能力测试”、“医学公共知识”、“教育公共知识”,上述考试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各岗位考试科目具体详见《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管理、写作、国情省情等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内容。

“医学公共知识”的主要内容:解剖学、病理学和生理学等内容。

“教育公共知识”的主要内容:教育学(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4、笔试成绩的合成

笔试合成成绩按科目一和科目二成绩4∶6的比例计算。

5、笔试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达到55分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后10日内在埇桥区政府网、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7、加分事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人员于2013年12月15日下午至12月17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9室)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其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际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实际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凡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法: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潜能。

岗位实际招聘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公布。

(五)成绩合成

考生的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联系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4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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