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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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市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人员

安徽黄山市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3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5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21日起同时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http://www.sdsgwy.com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cw.hsq.gov.cn/)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下同)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本区已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8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10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3年7月15日至7月19日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89号)。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1日9:00—12: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3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

《申论

《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黄山区(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6日9︰00至7月19日18︰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7月15日至19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黄山区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853712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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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监察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非我区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1、教师招聘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2、除教师招聘岗位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三)有关事项。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相关信息在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后在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专业知识

九、考察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一周。

政策咨询电话:0559-8537121(区人社局事业科http://www.sdsgwy.com)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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