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任职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1、所有毕业生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等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2、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莆田分校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林建勋联系;电话:0594-2693175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山街5号培训楼四层报考莆田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的应聘者将材料直接送(寄)至莆田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林海娟;电话:0594-229356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山街5号培训楼三楼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招聘程序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一份。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4、面试内容(1)片段教学:考生进入教室后,授课时间约为20分钟左右。评分按百分制,计入考核成绩总分的权重为0.5。(2)技能测试:准备时间与作答时间为抽到的考题中指定的时间。评分按百分制,计入考核成绩总分的权重为0.5。考核组现场对应聘者的考核情况,结合考生的现场表现、专业思想、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现场提问和回答情况,根据评分表的标准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投入档案后,现场封闭。招聘活动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拆封、登记成绩、按招聘岗位的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高低排序。在市公务员局、市教育局、本校网站上公示。5、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技能考试使用教材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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