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首页 > 

公务员

 > 福建

 >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20...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2.应聘人员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及学位,报考时应按照本人最高学历专业对应报考,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应取得CET4级及以上证书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须取得CET6级证书或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3.七年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则以学校出具专业或方向证明为准。

4.硕士及以上人员其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于应聘岗位相近且本科学制为全日制四年以上。

5.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注:非2012届岗位工作年限、学历、英语证书、医师资格证及执照取得时间计算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www.fjsfy.com)上公布,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2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英语证书、就业推荐表、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需提供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方可报名(注:报名时附1寸免冠正面近照一张)。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87550658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道山路18号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3.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组织笔试考试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应缴纳考务费80元/人。

考试与考核

1.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我院考试考核。

2.采取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与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综合成绩按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比例折算并排序,1:1确定体检人选,拟聘人选应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技能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网上通知,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

附件: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毕业生招聘省外院校范围

1.北京大学医学部16.天津医科大学

2.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17.河北医科大学

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18.重庆医科大学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19.南京大学医学院

5.中山大学医学院20.同济大学医学院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21.郑州大学医学院

7.浙江大学医学院22.苏州大学医学院

8.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23.山东大学医学院

9.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4.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

10.南方医科大学25.北京中医药大学(限中医类专业)

11.首都医科大学26.上海中医药大学(限中医类专业)

12.中国医科大学27.广州中医药大学(限中医类专业)

13.武汉大学医学院28.中国药科大学

1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29.沈阳药科大学

15.哈尔滨医科大学

附件: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