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诏安县卫生及计生事业单位2011年秋季招聘92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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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诏安县卫生及计生事业单位2011年秋季招聘92名工作人员

福建省诏安县卫生及计生事业单位2011年秋季招聘92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至1993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在诏安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视为本县报考者。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4日—15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调配股。咨询电话:0596-6093319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5、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6、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7、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考试时间和内容

1、单位代码04-08只笔试不面试。

笔试内容:报考护理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下午2:30——4:30,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5分为合格。

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2、单位代码01-03只面试不笔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诏安县2011年秋季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及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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