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2010年夏季福建省惠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2—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2、报名地点:惠安县卫协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7382166)
五、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2010年8月11日—12日到县卫生局综合股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等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引进技术人才,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一、招聘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觉悟高;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的为全国生源;
④大中专毕业生为2010年7月22日前本县常住惠安县户口和惠安籍生源;
⑤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⑥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
⑦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⑧个别职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情况表
二、招考单位、职位及人数
详见《惠安县2010年夏季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①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卫、预防医学、针灸推拿、麻醉、临床检验、西药剂、放射、B超、口腔科、五官科等岗位考:医学知识、医学伦理学;②、报考护理、助产岗位考:护理学、护理伦理学。
笔试成绩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2—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惠安县卫协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7382166)
五、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2010年8月11日—12日到县卫生局综合股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六、聘用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在同一报考职位中从合格线上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初选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惠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夏季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招考日常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
1、报名时应携带材料:
⑴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或生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正面像片三张。同时,需缴交报名费80元。2008年(含)以前的往届生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⑵报考校医职位的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设置的专业完全一致,方可报考该职位。如果专业名称不一致,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所需专业(学科)一致或已取得与招聘职位类别相同的执业资格的,由人事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职位,并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结束后,由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将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公布后,拟列为考核及体检对象的往届生,需在体检前提供县级计生、综治证明,同时协助做好学籍档案调进工作。
5、对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惠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夏季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惠安县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夏季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惠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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