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湘东区2013年招聘交通协管员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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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湘东区2013年招聘交通协管员12名

江西萍乡湘东区2013年招聘交通协管员12名

招聘数量

12人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男性青年(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熟悉电脑操作者优先);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双眼裸视4.8以上,心里素质好,无前科劣迹,无吸毒史。

报名方法

1、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8日止。

3、报名地点:区人保局综合办公室

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者均可报名,报考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两张。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从报名之日起,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月12日前将合格名单对外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www.sdsgwy.com)

(三)面试。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2比例即可开考,否则将相应调减招聘数量或取消招考,面试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为能力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四)体检。面试后,每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体检、政审名单及各阶段时间安排均在网上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动态。

(五)录用。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录用意见,报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拟录人员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人保局备案,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为所有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保险,其中个人负担部分由录用者个人承担,并享受有关待遇。

联系电话:0799-3377908(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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