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2013年招聘20名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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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2013年招聘20名幼儿教师

招聘20名幼儿教师。招聘条件(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幼儿园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4.身心健康,适应幼儿园工作需要;5.取得全日制幼师、学前教育、音乐、幼儿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幼儿教师证书,第一聘期没有取得幼师资格证书的,自动解聘);6.年龄24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全县中小学校现有在职在编教师、省“新机制”招录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报考程序(一)报考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719-2731147。(二)报考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简历到竹溪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150元。

(三)准考证发放。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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