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郧县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选调(招聘)102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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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郧县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选调(招聘)102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选调(招聘)对象

1、面向全县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1人。

2、面向全县“以钱养事”人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人。其中“以钱养事”人员为:经编办、人社部门审核、办理“以钱养事”手续人员,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为:在郧县服务期满两年以上,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人。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5、选调(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9:00至7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在郧县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现场进行,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设郧县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719-7233624,传真电话0719-7232561。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5日9:00至7月15日17:00期间到郧县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现场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要件: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编制部门(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以钱养事人员”及“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和报考费150元(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到人社局考试评价中心填写《报名表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7:00期间到郧县人事考试评价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本次考试参照《2013年度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公共科目测试方式及测评要素:

(1)《基本素质测试

(2)《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3)公共科目考试测试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予次日在郧县政府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折算)。

五、面试、考核、体检

(一)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

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参加两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

(二)体检、考核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由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制定考核方案,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www.sdsgwy.com。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正式确定的人选名单报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编制及相关手续。

湖北十堰市郧县2013年招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三)湖北十堰市郧县面向全县“以钱养事”,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基本条件一览表(二)湖北十堰市郧县面向全县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工作人员报考岗位基本条件一览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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