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06年自学考试免考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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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06年自学考试免考新规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新的规定,青海省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及《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考生可在青海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心考点青海师范大学计算机系报考。

据了解,目前,青海省已开设本科、专科学历层次共56个专业。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积累的办法,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范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可办理毕业证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毕业正书者,国家承认学历。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可向主考院校申请相应学位。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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