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4年招聘波兰语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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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4年招聘波兰语专业教师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可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10月31日,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

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及应聘材料。应聘电子邮箱地址:gwrsc@gdufs.edu.cn,邮件须注明“高校人才网+姓名+应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波兰语教师岗位”。

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gdufs.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考试

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组织专家对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体面试、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620963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6207065(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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