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一)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优秀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的优秀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引才优惠政策
1、根据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符合第一款引进对象的人员,可免笔试进入面试。
2、受录用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其配偶优先推荐工作。
四、引进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即由符合条件的人员先期报名,经县公招办初审后,电话通知入选人员集中进行面试和考核,据此决定录用与否。
五、报名办法
每年安排两次集中报名。报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至3月31日;下半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报名地点: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始兴县政府行政大楼五楼南面)。
具体办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指定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填写并递交《始兴县事业单位引才报名表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招办具体实施,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经本县事业单位公招办和县人才引进机构进行面试后,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对拟引进人员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51-332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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