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自学考试毕业申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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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关于自学考试毕业申报的说明

一、毕业申报程序

(一)申请

申报者持齐全的毕业申报材料提出毕业申请。考办工作人员审阅申报材料后,对基本符合毕业申报条件的申报者,发给《毕业生登记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二)交费

申报者凭《毕业生登记申请表》至收费处交纳毕业审定费。

(三)录入

缴费后持《毕业生登记申请表》至计算机房录入相关信息和成绩,同时出示交费收据和有关材料(转、免考材料,实践环节成绩),当场核对勘误。

(四)上缴毕业申报材料。

(五)毕业生请在《毕业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以下内容:(1)学习培训简历(初中至自考的学习简历);(2)个人鉴定;(3)单位鉴定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二、上缴材料

(一)《准考证》

毕业生须交验借记卡式《准考证》原件并上缴复印件。若合格证书上有其他号码《准考证》,须上交原件。(外省准考证不需上交)

(二)《课程合格证书》(包括《免考证书》、转考材料、实践环节及课程遗失证明等);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上姓名与合格证书及其它上交材料上的姓名不一致,需上交户籍证明,证明上有考生本人照片,并盖骑缝章;

(四)本科毕业生和2000年前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还须上交原专科(或本科)毕业文凭正本和复印件、原专科(或本科)所有考试成绩复印件(即专科成绩汇总表,复印后,注明“此件复自某某同志档案”,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护理专业毕业生须上交原卫校毕业文凭正本和复印件;

(五)凭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顶替的,须上交等级证书原件;

三、《毕业生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填表前务须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一)专业代码一栏请仔细核对后填写。考生务必按实际情况填写,否则延误毕业。专业代码都可在本申报点门外查看。

(二)PETS准考证号及NCRE准考证号正确填写。

(三)是否在职和是否需要农转非必须如实填写,这两条信息将涉及毕业生的就业和农转非,漏填或错填责任自负。

(四)自我鉴定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单位鉴定也包括上述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档案代码见《申请表》后面第3条说明,国标代码见本说明后面。

(六)申请表交机房输入后务请仔细核对《毕业生登记表》,如有差错,责任自负;

四、《毕业生登记表》逾期上交,延至下届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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