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贺州市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8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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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贺州市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895人

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8年5月25日至1996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就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八)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不得报名。

(五)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具体报考条件以《2014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机关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4年5月30日起,可以通过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贺州市人才网http://www.hzsrcw.cn、贺州市教育局网络http:// 202.103.223.248:8080/html/4910/indrx.html、贺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http://www.kao100. cn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

报名期间,将于每天17:30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贺州市人才网(http://www.hzsrcw.cn) “2014年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按照《报考指南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6月6日8:00至6月11日23: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6日8:00至6月13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注:市直单位职位以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为招聘单位,县(区、管理区)职位以各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为招聘单位;市直教师岗位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招聘单位,县(区、管理区)教师岗位以县(区、管理区)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招聘单位。下同]依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4年6月6日8:00—6月11日23: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者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4年6月17日直接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携带材料为: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3.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4.城市低保家庭成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6日8:00—6月14日23:00。

(四)开考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报市人社局(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考试;乡镇职位按实有人数开考。所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以根据个人要求于2014年6月20日8:00—17:30期间持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解除报名手续或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将取消聘用计划;通过减少职位计划数达开考的职位均统一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7月5日8:00—12日12:00期间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教师岗位:

上午 09:00—11:00 教育学与教育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贺州市人才网(http://www.hzsrcw.cn)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贺州市群众艺术馆、钟山县、平桂管理区文化传媒中心职位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并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贺州市人才网(http://www.hzsrcw.cn)上向社会公布。对乡镇招聘职位适当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4年7月31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2014年7月31日起。

(二)面试

面试由贺州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由贺州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市人社部门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贺州市人才网(http://www.hzsrcw.cn)上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送达、传真或邮寄到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原自行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应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计划。

报考贺州市群众艺术馆、钟山县、平桂管理区文化传媒中心职位人员,面试工作分别由贺州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4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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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5天内进行。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在2014年8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报考教师岗位面试由市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报考县(区、管理区)及以下单位职位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公示、聘用审批

要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招聘单位和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招聘单位将随意放弃聘用资格人员名单及时报告市人社部门备案。

照顾加分

(一)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少数民族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二)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农村义教特岗计划” 、“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毕业生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 (一)、(二)项照顾加分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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