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

首页 > 

公务员

 > 海南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一)对象1、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乐东生源);2、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乐东生源);3、全日制师范学校毕业(含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并获得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发给《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

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对象1、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乐东生源);2、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乐东生源);3、全日制师范学校毕业(含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并获得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发给《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

(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后出生);3、具有从事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身体健康,形象大方端庄。四、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组长:黄嘉琪(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吴坤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人劳、纪委监察、教育、编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吴坤宁(兼);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人劳局、教育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五、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1、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本次招聘在海南省乐东县教育局人事职能岗设立报名处。符合条件参加招聘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报名。参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

(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后出生);3、具有从事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身体健康,形象大方端庄。四、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组长:黄嘉琪(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吴坤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人劳、纪委监察、教育、编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吴坤宁(兼);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人劳局、教育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五、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1、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本次招聘在海南省乐东县教育局人事职能岗设立报名处。符合条件参加招聘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报名。参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

附件: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